【地政觀點】買房給孩子、父母扛房貸?小心「愛心」變成「稅務地雷」!

作為一名地政士,我必須坦白告訴您:這個做法在國稅局眼中,簡直就是個「稅務警報器」。

當小孩沒有工作(沒有還款能力),房子卻登記在他名下,且房貸由父母繳納時,國稅局會啟動一系列的稅務追蹤。以下我幫您梳理會面臨的兩大稅務炸彈以及一個未來地雷。

💣 稅務炸彈一:贈與稅(立刻面臨)
這是最直接的困擾。法律上,這叫作**「視同贈與」**。

資金來源調查: 小孩沒工作,卻能買房並支付房貸,資金顯然來自父母。國稅局會認定父母贈與「現金」或「債務承擔」給小孩。

代償房貸 = 贈與: 父母幫小孩繳納房貸(本金或利息),在法律上等同於將現金送給小孩去還債。

稅率: 超過每人每年 244 萬元 的免稅額部分,會被課徵 10% ~ 20% 的贈與稅。

地政士提醒: 如果沒主動申報被查獲,除了補稅,通常還會處以 1 倍至 2 倍 的罰鍰。

💣 稅務炸彈二:房地合一稅(未來轉手時)
這是很多父母最容易忽略的「隱形成本」。

成本認定極低: 如果父母直接買房送小孩(或代繳房貸被認定為贈與),小孩取得房子的「成本」,國稅局會以**「公告現值 + 房屋評定現值」**計算,而非實際買價(市價)。

稅金暴增: 公告現值通常只有市價的 3 到 5 成。未來小孩要賣房時,獲利(售價 – 成本)會變得非常巨大,導致要繳納高額的房地合一稅。

舉例: 市價 2,000 萬的房,公告現值可能才 800 萬。未來小孩賣 2,200 萬,國稅局認定他賺了 1,400 萬,而不是 200 萬。

✅ 正確的做法:地政士的專業建議
為了兼顧「合法節稅」與「未來轉售成本」,我們通常會建議採取以下策略:

1. 善用「跨年贈與」現金給小孩
父母兩人一年合計有 488 萬元(244 萬 × 2)的免稅額。

先將現金匯入小孩帳戶,並保留匯款紀錄。

購屋時,由小孩名義支付頭期款。

2. 由小孩當借款人,父母當「保證人」
重點: 貸款契約上的「借款人」必須是小孩。

父母可以擔任「保證人」來增加銀行的信用評分,讓貸款順利撥款。

關鍵操作: 父母每年持續贈與免稅額內的現金到小孩帳戶,再由小孩帳戶自動扣繳房貸。這樣在法律上是「小孩自己繳房貸」,而非父母代償。

3. 辦理「二親等買賣」而非贈與
如果資金充裕,可以由小孩向父母「購買」。

只要小孩能證明資金來源(例如過去幾年父母分批贈與的存款),國稅局會認定為「買賣」。

優點: 未來轉售時,成本可以用「當初買價(市價)」計算,大幅節省房地合一稅。

💼 地政士真心話
國稅局現在對「未成年」或「無資力青年」名下擁有大額資產查得很嚴。
如果您打算這樣規劃,千萬不要「直接幫小孩還錢」,而是要**「把錢給小孩,讓小孩去還錢」**。這中間的順序與帳戶金流,就是節稅成功的關鍵!

建議您在簽約前,先帶齊資料找專業地政士進行金流預演,才能保證這間房送得安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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